太阳公园二期地下车位只售不租
太阳公园二期的地下车位空着几十个,地上公共停车位车满为患,小区内地上停车位都被开发商包给个人,小区业主停车困难,多次联系开发商地下车位出租问题答复没有出租计划,对面太阳公园一期已经出租两年了,开发商也不说明二期不出租原因。根据《廊坊市物业管理办法修正案》第四十八条 明确要求: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需要,对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应当予以公布。尚未出售的车位、车库,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承租的,建设单位应当出租,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目前开发商、房管局都表示处理不了此问题,那这个法规是只是用来规范业主的吗?希望有关部门可以详细调查处理,谢谢地下车位跟地上不太一样,地上部分属于全体业主,地下部分产权除非有明确约定,一般都是属于开发商,所以开发商如何处置那就是开发商说了算。 咱们同一个开发商,我们金海城的,地下车位好几百个都空着,地上没地停,《管理办法》明确,小区内车位应当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需求,不得以“只售不租”等名义拒绝提供停车服务。 行者2333 发表于 2020-09-01 15:07
地下车位跟地上不太一样,地上部分属于全体业主,地下部分产权除非有明确约定,一般都是属于开发商,所以开发商如何处置那就是开发商说了算。
如果没有明确规定闲置车位处置方法那肯定没法规范开发商,但廊坊明明有相应法规,还是没人管就说不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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