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湾法庭力断遮阳案 彰显司法力度
http://qn.jwshq.cn/rUWw_nnQvIN4.533.424.0.JPEG/2近日,一位五十多岁的妇女来到固安县人民法院东湾人民法庭,眼含热泪将一面绣有“公正廉洁执法为民”的锦旗交到法庭庭长岳军勇手中,口中连声称谢。
原来,这位妇女是东湾人民法庭辖区内某村村民朱某。她家承包了一块南北长360多米、东西宽不足7米的狭长地块,长年种植玉米和小麦,此土地东邻是本村村民陈某家的承包地。自2014年起,陈某家在自己的承包地里栽上了国槐。开始几年还好,树苗对庄稼影响不大,可随着槐树越长越高,不仅树冠伸到了朱某家的承包地里,还遮住了阳光,严重影响了朱某家庄稼的生长,造成了明显的减产。每每看到、想到这件事,朱某一家人心里就纠起疙瘩,吃不下,睡不着。
就此问题朱某家多次找陈某家交涉,并寻求村委会解决,然而最终的结果都不能令人满意。无奈之下,朱某一纸诉状将陈某告上法庭,要求法庭依法裁判。
案件受理后,岳军勇庭长带领干警多次到现场堪察,确定原告所述属实。为了缓和两家关系,岳庭长决定首先采取调解方式,结果未能使双方达成协议。于是,为了尽快解决问题,尽量降低对双方生产生活的影响,法庭果断开庭,判决被告在限期内砍伐自家地里影响朱某家庄稼采光的树木,排除妨害,并赔偿原告相应损失。依据事实,依照法律,这一判决的快速做出,彰显了人民法庭为民司法的力度。判决做出后,被告不服上诉,后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终审判决做出后,被告陈某家自动履行了案件款。
多年的困扰,一朝解决,朱某再也难以抑制内心的激动,泪水夺眶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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