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办实事:雷霆执结显效率 执行行动系民生
http://qn.jwshq.cn/rUWw_nWLkb7C.745.300.0.JPEG/2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固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切实将教育整顿结果转化为工作动力,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意识,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加大对涉民生类案件的执行力度,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当事人合法权益。6月16日,固安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案件,被执行人王某被拘传到庭后慑于强制措施压力主动履行了赔付义务。
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王某驾驶车辆与邓某发生碰撞,经事故责任认定,王某应承担主要责任,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王某赔偿原告邓某各项经济损失1万余元。该案于2021年6月2日执行立案,固安法院执行局依法向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执行手续。王某以各种理由逃避履行赔付义务,拒绝传唤到庭,且拒接执行员的电话。执行干警在网络查控期间对王某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且发现王某名下有小型客车一辆,并在走访调查中摸清了被执行人的住址及其日常作息规律。 2021年6月16日清晨,执行员刘志伟及四名法警携带扣押车辆手续奔赴被执行人王某的居住地,找到了王某。鉴于其态度依然蛮横,拒绝配合执行工作,经请示院领导后办案人员决定依法将其拘传到庭。在执行局,执行干警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引导其正确认识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严重后果:“希望你能主动履行义务,否则将依法对你采取强制措施,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予以依法拘留。”被执行人慑于强制措施压力,即刻承认了错误,并以微信支付的方式给付了申请人全部案件款并承担了本案的执行费、诉讼费。该案在立案十四天后圆满执行完毕。 该案的执行过程,充分彰显了司法权威性和强制力。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往往会遇到各种阻碍和困难,但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利益是人民法院的职责。今后,固安法院执行局必会以雷霆之势贯彻“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引导群众树立自觉守信行为规范,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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