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南固安~萤火虫 发表于 2021-8-13 19:12:33

中元节:廊坊市县主城区禁止焚烧祭祀用品

http://img.jingnanguan.com.cn/pic/20210813/1628853141568139_766.png?watermark/1/image/aHR0cDovL2ltZy5qaW5nbmFuZ3Vhbi5jb20uY24vcGljLzIwMTkwMTAyL3FpX25pdV8xNTQ2NDMyNjc5MjgzXzg1MF82NjlfOTYxLnBuZw==/dissolve/50/gravity/SouthEast/dx/20/dy/20

中元节即将到来,为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净化城市大气环境,廊坊市民政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7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廊坊市主城区禁止露天焚烧祭祀用品实施办法的通知》(简称《通知》),中元节期间推进主城区禁止生产、销售、焚烧祭祀用品。

据《通知》要求,北至北凤道外1公里,西至龙光路外200米,南至南龙道外100米,东至东安路外100米以内区域及廊坊开发区辖区范围,禁止生产、运输、销售纸钱、纸扎、锡箔、冥钞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禁止在主城区公共场所焚烧纸钱、纸扎、锡箔、冥钞等祭祀用品。禁止在殡仪馆或乡镇骨灰堂设置的专用焚烧炉以外的场所焚烧逝者遗物等。


中元节前,由安次区、广阳区民政局牵头,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配合,将对主城区各辖区内取得营业执照的殡葬祭祀用品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超范围经营行为,将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同时,广阳区、安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两区民政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配合,将对各类门店、市场擅自经营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依照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进行查处。



市综合执法局将对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摆设摊点经营锡箔、冥钞、纸钱等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行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按照《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予以处罚。市交通局负责对非法营运烧纸、冥纸、冥币、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给予处罚。由市大气办、市民政局组成督导组,负责对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和有关部门的禁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中元节前后,市环卫局将在市区禁烧区域的外围设立祭祀用品焚烧点,摆放焚烧炉,引导居民到焚烧点集中祭祀。

来源:廊坊都市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中元节:廊坊市县主城区禁止焚烧祭祀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