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南固安
标题: 秋风渐凉意,司法暖人心! [打印本页]
作者: 客服-布丁 时间: 2019-8-30 17:13
标题: 秋风渐凉意,司法暖人心!
“对于误入迷途的青年要坚持教育与挽救并重的原则,我们办理青少年涉嫌犯罪案件要用足用好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避免机械办案。给犯错的孩子一个机会,也许将会得到比惩罚他们更加厚重的社会回报。”固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欣在听取承办检察官李振望汇报案情时如是说。
迷途之悔
2019年8月13日,一本薄薄的盗窃案件卷宗摆在了检察官李振望的案头。阅卷完毕,基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拘役的量刑建议也随即在李振望的办案日记中形成。本以为提审会很顺畅,但当一张稍显稚嫩的面孔出现铁窗后面,供述完犯罪事实后痛哭流涕地说:“叔叔,我错了,能不能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我已经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我还想上大学……”。关于涉案人己被河北省某高校录取的情况案卷中并未载明,办案检察官的心一下被纠紧了。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刚满18岁,在保定市清苑区一个不太宽裕的家庭中长大,系应届高中毕业生。因为自己所用手机型号老旧,便想利用暑假期间到固安打工购买一部新手机入大学后自用,为终日劳作的父母减轻些负担。但由于打工并不顺利,外出一个月,不但未能挣到钱,反而又花掉七、八百元的生活费用。因担心在外花销太大愧对父母,陈某某决定辞工回家,临走时发现室友的床铺上放着一部新买的手机,顿起邪念便将该手机装入自己的衣服口袋后离开。回家当晚,陈某某心神不宁,被其母亲察觉后即如实讲述了事情经过,在其母亲劝说下陈某某决定第二天即将手机给室友寄回。然而第二天尚未睡醒,同事的信息即发了过来,言其已经报警。陈某某赶紧向同事承认错误,并将手机及时邮寄回去,后在母亲的陪同下投案自首。
宽严相济
从看守所回来的路上,那张满是泪痕稚嫩的脸庞在李振望的脑海中久久挥之不去,一条条案件信息汇集归纳起来,有着多年办案经验的检察官陷入了沉思:犯罪嫌疑人系初犯、偶犯;所盗手机价值2500元,犯罪金额刚超出起刑点;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犯罪动机出于为家庭减负,主观恶性程度较轻;有自首情节和悔罪表现,取得被害方谅解……。如果将该案一诉了之,陈某某将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无法完成大学学业,这不仅会在其心理上留下阴影,也许他的人生之路会从此改写。
再次翻阅卷宗、梳理案情,并对陈某某进行了社会调查,证实陈某某一贯表现良好并曾多次在学校获奖后,李振望根据陈某某的犯罪性质、情节、主观恶性、悔过表现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拟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并向检察长作了汇报后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检察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该案件可以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也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意对陈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法不绝情
为让这个迷途知返的孩子走好今后人生路,办案检察官决定赶在开学前对其综合施“治”。2019年8月16日上午,承办人向陈某某宣布了不起诉决定,之后是一场长达两个小时的谈话。从法律到道德、从良知到修养、从自律到责任,办案人与涉案人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沟通,希望他能够把这个案件的教训作为自己人生中的一个新的起点,珍惜这次机会,在今后学习、生活乃至将来工作中,要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做一个积极乐观、阳光向上的人,回报父母、回报社会,回报所有关心他的人。
“冲动之下偷了手机,自己也差点坐牢”。谈起自己涉嫌的盗窃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直叹悔不当初,“幸好检察官的人性化执法给了我悔过的机会,才让我能按时完成学业。今后做事会三思而后行,不再做犯法的事”。
铁血丹心护公正,司法有度亦长情。法律是保障而非手段,固安县人民检察院在坚持人性化办案的道路上不断向前,始终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断完善司法办案机制,让当事人和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情,对未来充满希望,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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