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南固安
标题:
廊坊市“无诉讼乡村”工作督导小组到固安法院检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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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客服-布丁
时间:
2019-10-21 16:58
标题:
廊坊市“无诉讼乡村”工作督导小组到固安法院检查指导
近日,廊坊市“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工作督导小组到固安法院检查指导“创无”工作。督导小组组长廊坊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崔学光,成员廊坊市委政法委综治督导科科长李春江、廊坊市中院调解庭庭长杨心冰一行到固安法院工业园区人民法庭和彭村人民法庭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在固安法院召开座谈会。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马运涛,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侯正军等陪同调研。
崔学光副院长一行首先前往工业园区人民法庭和彭村人民法庭实地考察了法庭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检查了法庭的工作环境、软硬件设施、法庭干警的值守情况,重点了解了基层法庭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创无”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座谈会上,崔学光副院长一行认真听取了县法院张立华专委就固安法院“创无”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就“创无”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交流。
崔学光副院长一行对固安法院“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赞扬,并就充分发挥“一乡一庭”功能作用,助推“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活动开展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坚持党委领导原则。在党委领导下统筹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充分调动行政机关、基层组织等方方面面积极性,构建起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新格局;
坚持法院推动原则。基层法院,特别是基层法庭,要担负起创建“无诉讼乡(镇)、村(街)”活动的推动责任。
坚持注重过程原则。充分肯定通过创建活动达到“无诉讼乡(镇)、村(街)”标准的基层法庭及有关人员,同时,虽未达到标准,但通过多方努力化解了社会矛盾,使矛盾纠纷大幅度减少,社会稳定状况明显好转的基层法庭及工作人员同样值得肯定和表扬。
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向广大群众传递法治声音,引导基层群众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实现群众与司法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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