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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高速交警固安大队民警查处一辆涉及四项严重违法的面包车 [打印本页]

作者: 客服-布丁    时间: 2019-10-22 14:59
标题: 高速交警固安大队民警查处一辆涉及四项严重违法的面包车
10月17日,高速交警固安大队民警查处了一辆涉及四项严重违法的面包车,这道违法多选题可是让驾驶员付出严重的代价。

当日早上6时许,执勤民警在大广高速固安收费站开展酒驾晨查行动,在对一辆号牌为冀F3PY09白色金杯轿车进行检查时,打开车窗,民警能够非常明显的闻到驾驶员身上的酒气,经酒精含量吹气检测,数值为4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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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民警详细核查其驾驶证和行驶证。在核查过程中,民警还有新的发现,驾驶员赵某驾驶证的申领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目前仍处在实习期阶段。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行驶高速公路,需有三年以上驾龄的司机陪同驾驶,而赵某介绍该车内并不存在这样一位“陪驾师傅”。

不仅如此,该车的检验有效期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目前该车处于逾期未年检状态。

实习期酒后驾驶逾期未年检车辆上高速,这样的车谁敢坐?然而,让民警吃惊的是,胆子大的还不在少数,经民警清点车内人数,该车核载6人、实载8人,超员2人。经了解,车上人员都是赵某从外地招来,去固安某工地务工的农民工。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车辆逾期未检验,处罚款200元、记3分;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无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的,处罚款50元;超员20%以上,处罚款200元、记6分。

最后,民警对驾驶员赵某存在的各项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作出驾驶证记12分,罚款1450元的处罚。同时,驾驶证在实习期内,一次性被记分满12分,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赵某刚刚考取的驾驶本C本,也用来回答了这道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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