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南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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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扩散!河北警方解救一名3岁被拐女童!紧急寻找亲生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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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京南固安~萤火虫
时间:
2019-12-10 07:44
标题:
速扩散!河北警方解救一名3岁被拐女童!紧急寻找亲生父...
速扩散!河北警方解救一名3岁被拐女童!紧急寻找亲生父母!
12月9日,《邯郸日报》中缝刊登一则《寻找打拐儿童生父母公告》并附录了被拐女童照片,当地群众通过社交媒体纷纷转发引发公众关注!
公告
寻找打拐儿童生父母公告
2019年11月8日,磁县公安局城关刑警队从冀南新区辛庄营乡解救了一名打拐儿童,该女童的出生日期约为2016年10月16日,目前在磁县儿童福利部妥善安置,无随身携带物品。
请孩子的亲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有效证件与磁县儿童福利部联系,联系电话:15933102866,联系地址:河北省邯郸市磁县儿童福利部,即日起30日内无人认领,孩子将被依法安置。
磁县儿童福利部
2019年12月9日
公安机关解救被拐卖儿童后如何妥善安置?
燕都融媒体记者查询相关资料后获悉,公安机关解救被拐卖儿童后,对于查找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应当及时送还;对于暂时查找不到生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应当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抚养,并签订打拐解救儿童临时照料通知书,由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承担临时监护责任。
与此同时,公安机关要一律采集打拐解救儿童血样,检验后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寻找儿童的生父母。经查找,一个月内未找到儿童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公安机关应当为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出具暂时未查找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证明。
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在接收打拐解救儿童后,应当在报纸和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上发布儿童寻亲公告。公告满30日,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救助保护机构应当在7日内将儿童及相关材料移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尽快为儿童办理入院手续并申报落户手续,公安机关应当积极办理落户手续。
扩散!帮帮孩子!
希望孩子能早日回家!
与亲生父母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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