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公安局 发表于 2020-04-27 16:46
1、按省厅规定,疫情期间,户口迁移证超出有效期限的依然可以办理。
2、公民迁移,到达迁入地,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不需要缴销迁移证件。疫情期间,户口迁移证超出有效期限,依然可以办理。
3、原籍户口已迁出的,原身份证依然可以继续使用。《根据关于转发省厅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不再出具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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