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廊坊市人民政府、固安县政府有关要求,我局将个体注册登记、小餐饮登记、食品小作坊登记三项行政审批事项赋权下放到乡镇,为进一步做好我局审批事项下放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我局于2020年5月26日起将个体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登记业务;小餐饮证登记核发、延续;食品小作坊证登记核发、延续等3项行政审批赋权下放到各乡镇。
二、为做好下放承接工作顺利过渡,确保审批工作不断档,从2020年5月26日至6月19日,各乡镇和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综合执法分局同时开展上述行政审批业务。行政许可申请人可到所在乡镇进行申请办理,同时也可到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综合执法分局申请办理。2020年6月20日起,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综合执法分局不再受理三项行政审批业务。
三、自2020年5月26日起,各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在办理三项行政审批业务时启用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专用章1-9号(固安镇1号、牛驼镇2号、马庄镇3号、宫村镇4号、柳泉镇5号、东湾乡6号、彭村乡7号、渠沟乡8号、礼让店乡9号,后附印章印模)。
特此公告。
欢迎光临 京南固安 (https://bbs.jingnanguan.com.cn/) | Powered by Discuz! X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