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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固安县人民法院柳泉人民法庭组织召开人民调解员培训会 [打印本页]

作者: 固安县法院    时间: 2020-8-28 15:00
标题: 固安县人民法院柳泉人民法庭组织召开人民调解员培训会


        为进一步加深人民调解员对民法典的学习和理解,提高运用民法典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近日,固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立华、柳泉人民法庭庭长冯国生组织召开人民调解员培训会,专题学习民法典。柳泉镇柳泉村调委会负责人及调解员参加会议。

        本次培训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更好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深对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民法典实施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张立华专委、冯国生庭长重点围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修改的内容逐条进行详细讲解,重点就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诉讼离婚的新增规定、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离婚过错方的认定、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等问题,结合实践中的典型案例逐一讲解释义。同时与调解员现场互动交流,回答其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向与会调解员赠送了《民法典》单行本,鼓励调解员把《民法典》学习作为一项长期的学习任务,学懂悟透法条,并学以致用,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矛盾纠纷,为全面创建“无诉讼乡(镇)村(街)”筑牢法律屏障。


        近年来,柳泉镇柳泉村在县法院的协助指导下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无诉讼乡(镇)村(街)”建设为抓手,融入村网格员制度,梳理服务网格,挖掘乡村自治能力,努力实现“小矛盾不出村”。固安法院坚持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融网进格、力量下沉,注重与司法所、乡镇、街道合作,不断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基层民调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构建多元解纷机制。主动融入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社会治理体制,不断拓宽“无诉讼乡(镇)村(街)朋友圈”,逐步推动乡(镇)村(街)“无讼”乃至社会“无讼”,共同推动辖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原标题:拓展审判职能 宣讲民法典知识——固安县人民法院柳泉人民法庭组织召开人民调解员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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