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南固安

标题: 户籍落户 [打印本页]

作者: 时间~    时间: 2021-5-13 13:22
标题: 户籍落户
现新户籍政策已落地,本人想以合法稳定住所落户,迁户籍要求必须出具房本或购房发票。本人2015年签订网签合同,因开发商违规只提供了收据至今都无法提供购房发票和房本。购房收据和网签合同足以证明我们有合法稳定住所,为什么非要求发票和房本呢?希望固安领导能多听听人民的心声,为百姓排忧解难,谢谢!

作者: 京南固安~萤火虫    时间: 2021-5-13 15:44
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户籍落户问题已转相关部门,进展情况请关注评论区,,,
作者: 固安县公安局    时间: 2021-5-13 16:12
按照户籍新政策规定,您的问题,需持购房的相关手续到住建部门开具证明才可办理。
作者: 水采田    时间: 2021-5-13 20:12
不是个案,很多在房里住了七八年没拿到房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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