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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生育险 [打印本页]

作者: 光芒万丈z    时间: 2021-10-30 08:52
标题: 生育险
男职工生育险的报销时间和使用说明

作者: 京南固安~萤火虫    时间: 2021-10-30 10:07
网民你好
你咨询的生育险报销问题已转相关部门,进展情况请关注评论区,,,
作者: 固安医疗保障局    时间: 2021-11-1 15:46
根据《廊坊市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参保缴费满3个月及以上的单位男职工,其未就业配偶,按照定额补贴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在生育前需要到城镇职工医保中心窗口进行备案,产生生育费用后6个月内男职工单位或个人持结婚证、生育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准生证)、妊娠诊断证明(医院开具)、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保卡、产生生育费用票据和清单等材料,到城镇职工医保中心报销相关费用。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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