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
健康提示
全县广大居民: 1月19日,固安县在集中隔离点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一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经专家组确认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至市定点医院治疗。此患者为我县1月11日确诊病例的丈夫,同为石家庄市病例关联感染者。此患者于1月10日起在集中隔离点隔离,隔离期间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测量体温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一次。体温正常,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 1、认真落实全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居家防疫,不出门、不串门,勤洗手、多通风,不信谣、不传谣,保持科学饮食和健康的生活习惯。 2、居家防疫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0316-6162937),乘坐救护车前往县总医院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 3、近期从国内中、高风险区域和境外返固人员必须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乡镇)报备,鼓励广大居民对不主动如实报备的返固人员进行有奖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316-8015767
固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
来源 |县防控办
转载请注明出处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