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盖起互助幸福院,乡亲们真心高兴。可是,看到村党支部书记家的养鸡场地磅也建起来了,村集体财物都快成他家的了……”2018年2月,固安县纪委监委收到举报信,反映该县牛驼镇路马坊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赵某贪占集体财物一事。鉴于举报内容详实、事项清晰,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启动初核。
核查组在牛驼镇农经站调取了路马坊村互助幸福院建设资金收支账目清单及相关票据,仔细查看后,并未发现问题。但在多张单据中,经手人“杨某”频繁出现,这引起了核查组的注意。
“这个杨某是谁?他的名字怎么会多次出现在票据当中?”核查组决定先找杨某了解下情况。杨某表示当时的确负责互助幸福院施工项目,同时承包建设赵某养鸡场地磅工程。
“这些票据都是你经手的,这些费用都购买了什么?”核查组工作人员拿出互助幸福院建设资金收支账目清单及相关票据复印件,逐一让杨某回忆。
“这些都是当初建设互助幸福院时购买建材和原料的票据。”杨某接过票据一张张辨认。突然,他抽出一张购买白灰粉、水泥、沙石料共计1605元的票据,皱了皱眉头:“这张不是,我记得很清楚,建设互助幸福院没用过白灰粉。”这张1605元的票据很可能就是突破口。核查组决定趁热打铁,找赵某谈话。
“采购互助幸福院建材时顺带把建设养鸡场地磅的白灰粉也一块买了,感觉钱也不多,报销的时候就放到了一起。”赵某如实交代了借建设互助幸福院之机,搭车报销自家养鸡场地磅建材费用的事实。
举报问题查清了,但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原来,核查组工作人员在调查中发现,互助幸福院建设资金收支账目中有一张购买3台空调共计1.1万元的票据,然而,在互助幸福院只看到1台空调,那2台空调去了哪里?
面对核查组的追问,赵某不以为然地说:“那2台空调装在了村委会,都是给公家用,这还能算违纪?”
“党员干部要把公家的事儿当成自己家的事干,讲的是敬业奉献,决不能在集体资产上公私不分、损公肥私。”“互助幸福院建设资金属于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挪用,你这样做肯定属于违规违纪行为。”核查组工作人员耐心地给赵某解释。
听到这里,赵某懊悔地低下头,承认了错误,并上缴1605元的违纪资金。最终,因贪占和挪用专项资金,赵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民生资金一分一厘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侵占!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深入排查调查、及时推动解决,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固安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