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公私财产安全是保安人员的应尽职责。闫某某作为保安员,在执勤期间发现路边停放的电动三轮车,非但不予以安全保管,却见财起意,还找来自己的弟弟一起实施盗窃,结果2人双双被刑事拘留。
7月30日晚上7点多钟,固安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士报警称,她放在滨河公园的电动三轮车不见了。城南派出所迅速组织民警赶往现场。经了解,这名女子当天上午10点骑电动三轮车带两个女儿去县城,将三轮车停放在滨河公园公交车站附近的路边,匆忙之中没有落锁就上了公交车,当她们返回时,发现三轮车不见了。
案发地点位于公交站点附近,往来人员较多,再加此时已是夜间,无疑增加了排查难度。民警克服畏难情绪,连夜展开案件调查,先后走访公园乘凉休闲的群众、公交公司的司乘人员,均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因担心有人将三轮车推到河里,还在有关地段进行了细心搜索。在调取附近一处监控探头视频资料时,民警发现当天下午4点半左右,一辆电动三轮车拉着另一辆三轮车的情况,引起高度重视,经仔细辨认,掌握了重要线索。在调查公园保安人员时,了解到值夜班的保安员是从下午5点接班的,案发时间段应是上一组执勤,民警立即对上一组保安员逐一进行排查。当询问闫某某时,闫某某支支吾吾,表情极不自然。民警摆事实,讲道理,闫某某最终供述了伙同弟弟盗窃的犯罪事实。经过8小时的连续工作,此案成功告破。
原来,保安员闫某某在当天执勤时,发现路边一辆电动三轮车长时间停放,便动起了心思。临近下班时,他让弟弟开着电动三轮车过来,二人趁无人注意,将三轮车盗走,藏匿在其弟弟家的车库内。
7月31日上午,民警起获了被盗的电动三轮车,闫某某兄弟二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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