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廊坊市进一步加强散煤管控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按照《固安县进一步加强散煤管控工作方案》要求,在我县全部清理取缔散煤销售网点的基础上,严厉打击煤炭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用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散煤复烧,持续提升我县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为人民群众打造更好宜居环境。设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对群众举报的煤炭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燃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线索,一经查实,根据查处情况和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奖励。根据举报线索查处2吨(含2吨)以下的,奖励货值金额的50%;查处5吨(2吨以上,含5吨)以下的,奖励1000元;查处10吨(5吨以上,含10吨)以下的,奖励3000元;查处20吨(10吨以上,含20吨)以下的,奖励5000元;查处20吨以上的,奖励10000元。
举报电话: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316-6185315
东湾分局(管辖范围:东湾乡):0316-6136100
渠沟分局(管辖范围:渠沟乡):0316-6216315
彭村分局(管辖范围:彭村乡):0316-6216315
柳泉分局(管辖范围:柳泉镇):0316-6238326
马庄分局(管辖范围:马庄镇):0316-6152011
礼让店分局(管辖范围:礼让店乡):0316-6152011
宫村分局(管辖范围:宫村镇、新兴园):0316-6136100
牛驼分局(管辖范围:牛驼镇、温泉园):0316-6238322
城区分局(管辖范围:固安镇、工业园):0316-6190266
特此通告
固安县散煤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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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万固安人办事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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