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12时,引清东干渠东湾段29户近17400平方米的违建住房全部拆除完毕,这是县水务局整治河道违章建筑,维护水生态环境取得的最新工作成果。为深入贯彻落实“河长制”相关要求,形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良好水生态环境,近日,县水务局对引清东干渠全流域范围内的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整治。
为强力推进引清东干渠违建拆除工作,县水务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相关股室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同东湾乡、固安镇公主府办公区、交通局、公安局,全面开展整治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认真做好涉拆户的思想工作。采取出动宣传车、发放拆除通知书、张贴公告、悬挂条幅等方式,向涉迁户宣讲违章建房的危害性和查处违章建筑的必要性,引导广大村民自觉拆除违章建筑,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和法治环境。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分批动员拆违工作。制定了详细的行动实施方案,对违法建筑拆除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明确了现场执法人员分工,落实了相应责任。第一批29户已自行拆除,对第二批105户进行了劝诫教育,鼓励自行拆除,并下达限期拆除整改通知书,要求在5月13日前力争“和谐”拆除,对屡次劝诫不听、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予以强制拆除。第三批21户计划在6月中旬拆除完毕。
下一步,县水务局将继续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全面落实河长制,积极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提升河长制运行实效和管理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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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万固安人办事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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