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晚,高速交警固安大队执勤民警查处一起残疾人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当日22时许,执勤民警巡逻至大广高速冀京主线收费站广场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冀FH7808的重型货车停靠在广场护栏边,车辆满载着树苗,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也未在后方摆放警告提示标志。
当驾驶室车门打开时,执勤民警发现驾驶员陈先生左臂小臂缺失。陈先生声称有驾驶证,但未随身携带。随后,民警根据陈先生提供的身份证信息查询发现,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陈先生向民警说出了实情:他因一次意外导致了左臂小臂残疾,因此没有取得驾驶资质。此次出行,本来雇了司机,但因司机临时有事请假,他又怕送货超出时限,便铤而走险自己驾车,由保定出发前往北京送货,此次出行已超过200公里路程。
陈先生因无证驾驶第一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车辆的处罚,陈先生起初不愿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并一直强调自己是残疾人,希望得到照顾。民警为其分析了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阐述了紧急情况下可能给自己和他人造成的伤害,帮助他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险性。最后,陈先生自愿接受了处罚。
无证驾驶危害大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和里程,掌握了熟练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并取得了驾驶证,才能开车上路。
而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者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取得驾驶证,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其危害主要有四点:一是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败坏社会风气。无证人员藐视法律,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是诱发违法犯罪。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盗抢等违法犯。
京南固安APP温馨提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依法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合格驾驶证后驾驶车辆出行,安全文明行车从你我做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