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长富宫小区二期物业乱收停车费,本人已和小区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当初通往车位路段并未安装任何路障设备(倒闸),现在物业人员在我进入小区后通往我租赁车位的途中安装倒闸设备一套,并已收取倒闸蓝牙设备为由,要求此路段所有租赁车位的业主办理蓝牙设备缴纳200元,并且此款项并非押金(停止租赁车位后此款项概不退还),此现象与强盗收取过路费如出一辙。并且小区物业所有与业主收纳的款项并不提供发票。
希望有关部门出面治理一下,或者给一个合理合法的解释!!
后续会补发车位租赁合同,电费缴费单,以及车位租赁缴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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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万固安人办事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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