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遏制因酒驾导致的各类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固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惩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使酒后驾驶成为驾驶员“不敢、不想、不愿”触碰的高压线。为有效震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现对辖区查处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以此为警示,切实提高守法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酒驾醉驾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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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4日,吴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冀R5****小型面包车,在牛新线2公里处被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结果77mg/100ml。
处罚结果:对其酒驾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扣十二分,暂扣六个月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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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5日,陈某某驾驶车牌号为辽A3****的小型轿车,在孔雀大道与家和路交口处被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结果为79mg/100ml。
处罚结果:对其酒驾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扣十二分,暂扣六个月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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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6日,韩某某驾驶无牌三轮汽车,在京广线71公里处被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结果为50mg/100ml。
处罚结果:对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无证驾驶和酒驾行为共处以罚款2200元,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严查严管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固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开车莫贪杯,勿心存侥幸,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