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人民法院 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要求,确保疫情防控与诉讼服务工作同步开展,结合全县疫情防控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情况,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出发,本院决定从3月24日起有条件的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开放的具体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00时至上午11:00时,下午15:00时至下午17:00时,疫情结束后恢复正常时间。
二、本院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后,暂时仅接受立案材料,提供立案服务,其他诉讼事项请继续通过电话或网络平台办理。
三、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本院原则上只接待住所地在廊坊市并且近期(14日)内没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居住地为外省外市请继续通过网络平台办理立案等诉讼事项。
四、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事项的,请自觉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扫码,出示健康证(所在居委会、工作单位开具近期未到访武汉、未接触疑似病例、无发热等症状证明)和身份证件。相关证件不齐或体温高于37.2摄氏度以及有咳嗽症状的任意情形请自觉接受劝退,一律不得进入诉讼服务中心。
五、请在进入诉讼服务中心时,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距离,同时进入不得超过3人,诉讼服务事项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请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耐心排队等候,不喧哗、不吵闹。
六、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在疫情防控期间,除必须来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有关事项的外,请优先通过“河北法院诉讼服务网”、“诉讼无忧网”、“河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或12368司法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提交材料,进行查询或咨询,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具体途径如下:
2、跨域立案:外地当事人需要立案的,可在当地法院就近办理跨域立案。
3、邮寄立案:不便开展线上诉讼的当事人,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相关书面纸质材料,本院在收到材料后进行审查并通知当事人。邮寄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立案后,当事人需要办理递交纸质材料、收取诉讼文书、缴费退费等诉讼事宜的,请直接联系该案书记员办理。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民(商)事立案、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咨询咨询:0316-8018398 行政立案咨询:0316-8018300 行政争议调解咨询电话:0316-8018285 执行立案咨询:0316-8018283 信访咨询:0316-8018312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