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驾驶员朋友及交通参与者: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机动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降低交通事故死亡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固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将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此,固安公安交警向大家发出以下倡议: 一、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系好安全带只需要花费几秒钟的时间,而不系安全带就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驾乘人员必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将成为安全的伴侣、幸福的纽带。 二、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驾、乘人员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广大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要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未满18周岁的不得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的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违反规定超员行驶。 四、每一位驾驶人都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坐人出行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五、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快递、外卖、客运企业等重点单位及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纳入企业安全管理范畴,督促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下班员工佩戴好安全头盔;驾乘车辆人员要系好安全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摒弃各类交通陋习。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固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5月10日 一图看懂安全带的前世今生,以及它在减轻交通事故伤害程度、保护生命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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