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起,固安县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科组织专人对辖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确认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统一设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旨在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
县卫生监督所依据固安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行业标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规定,对取得卫生许可满一年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据审查评判结果对其进行风险性分级和卫生信誉度分级,同时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卫生信誉等级、卫生检测报告、卫生监督举报电话关键内容,纳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使公众一目了然,进一步发挥卫生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方面力量,助力卫生城市创建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