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全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禁行的公告
全县企事业单位、个体运输业户: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落实《河北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汏工作实施方案》(冀交〔2020〕364号)和《廊坊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汏工作实施方案》(廊交〔2020〕272号)文件要求,加快我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汏工作任务,县政府印发了《固安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汏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现对全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车辆实施禁行。 一、县域内从即日起全天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通行(已加装污染控制装置且在质保期内、稳定达到排放标准的除外)。对违反禁行规定,在禁行区域内行驶的相关柴油货车,将依法严厉查处。 二、全县所有用车单位要建立重型柴油车污染防治责任制度,禁止使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从事运输。对于使用相关货车进行运输的用车单位,一经发现,依法从重进行处罚。 三、全县所有排放检验机构,要认真落实实施方案,严格检测,对弄虚作假的机构依法严格查处。 四、全县企事业单位和个体运输业户要积极参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汏进度。 特此公告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