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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新成果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农发〔2020〕87号)要求:县级农业农村行政管理部门在改革工作结束后3个月内,将列为30年以上保管期限的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及数据库数据移交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
截止到今年9月,固安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身份确认、股权量化、成立组织等工作全部完成,进入档案整理阶段,县农业农村局对此高度重视,聘请了第三方公司--河北法迈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全县419个村街的产权制度改革档案进行规范整理,目前县级档案全部整理完成,乡、村两级档案正在整理中,预计年底全部整理完成。11月30日,县农业农村局在法迈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协助下,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县级档案全部移交至县档案馆。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是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原始记录,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改革档案的管理情况是评价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效果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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