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执行局的同志尽心尽责,帮我们讨回了血汗钱,不然我们真不知道怎么办了!”8月12日,来自固安镇的王某某、刘某某等四名农民工激动地将一面上书“持正义秉公执法 为民工讨薪维权”的锦旗送到了固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们的手中,感谢执行干警为他们讨回了被拖欠近三年之久的工资款。 被执行人某物业公司于2018年承担固安县多个路口的相关检查工作,雇佣原告王某某等四名当地农民为其工作。后以工作时间、工作期限争议为由,拖欠王某某等工资5万余元。四名农民工曾多次向某物业公司催要工资未果,且王某某等四人年龄均超过60岁,眼看着辛辛苦苦的血汗钱拿不到手心急如焚,百般无奈之下起诉至固安县人民法院。 经固安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和廊坊市中院二审后,被告物业公司始终逃避履行法律义务。2021年7月2日,王某某等人申请立案执行,主办法官王亚良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且依职权查明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等财产信息。 经查某物业名下财产不足以支付四名申请人被拖欠的工资款,主办法官遂及时传唤该物业负责人到庭,对其进行释法明理,讲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利害关系,并陈述四名农民工的生活难处。在情与法的感化下,某物业公司承诺愿意给付案款共计59280元,款项由法院划拨发放,至此四名农民工终于追回了被拖欠的血汗钱。 固安县人民法院时刻秉承着司法为民的初心,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用行动守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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