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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典等涉恶团伙案件一审公开宣判
2018年12月25日上午,由固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以张典为首的恶势力团伙非法讨债案在固安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厅公开宣判。张典等七被告人因犯寻衅滋事罪,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以被告人张典为首的恶势力团伙,自2017年7月以来,多次以强行焊门换锁、砸毁门窗玻璃、拆毁门楼、向受害人住所喷涂“欠债还钱”文字、用扩音器喊“欠债还钱”等方式对受害人进行恐吓、滋扰,暴力追索债务,其行为严重影响了受害人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固安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对于涉黑涉恶类案件,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坚持从速从严原则,提高办案质效,加快诉讼进度,与公安、法院形成合力,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发展势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通过办案全力营造了公平、正义、和谐、安定的法治环境,使人民群众切实获得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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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万固安人办事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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