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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庄头新村“范同乐”反映 顶板裂缝的说明

国豪 2019-6-14 15:56:18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9年3月10日物业公司接到4#楼1单元1003室业主屋面裂纹的投诉电话,物业公司及时会同开发公司工程部到现场查看,确定裂纹产生原因为:主卧、次卧南北通缝是结构施工缝(砼分段浇筑时,已浇筑砼与后浇筑砼接茬部位),施工时接茬部位清理不到位,造成施工缝处夹杂少量灰渣(属于施工不可避免的问题),经处理后并不影响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业主对此解释不认同,后反映到县住建局质监站。3月26日固安县住建局安排质监站工作人员与开发公司工程部、业主、物业共同查看分析,首先均认为是结构施工缝未处理到位造成的结果;其次确定处理方法:将裂纹表面腻子清除,剔掉夹杂的碎灰渣且将其补平,然后裂纹内注环氧树脂,最后恢复面层。业主表示不同意此处理方法。4月17日住建局质监站工作人员又到业主家,并在现场就裂纹处理方案与业主、建设单位达成一致。5月10日上午施工单位到场开始进行处理,裂缝修复处理完成后,下午业主以赔偿金未谈妥,要求停止装饰面层(腻子)施工,并索要装修损失、误工费、租房费等损失共计412000元,在未达到其要求时,“范同乐”在固安圈、固安爆料等信息平台歪曲事实发表不实言论,诋毁春辉地产名誉。
后经与物业公司核查“范同乐”并不是业主,在装修备案手续、开工证上他是装修现场负责人(见照片),这就不难证明,装修单位在装修前已经发现问题,但是未及时进行反映和处理,即进行下一步施工,造成顶板腻子脱落。在其发现顶板有裂纹后,遂将责任指向土建施工方,进而提出高额索赔,索赔不成就要挟到网络平台发部信息和照片。
我公司明确表示发生质量问题绝不逃避和推诿,现土建施工单位一直不出面,作为开发商我们有义务协助把问题进行合理的解决,但由于其索赔金额太高且不合理,我公司无法向施工单位追缴,建议其走司法程序合理诉求,正确维权把问题解决。但其依然不听,通过网络发布歪曲事实的言论和照片、并停止了现场修复施工将损失又自行扩大、诋毁我公司名誉的这种不正当的维权手段,迫使我公司接受其不合理的条件。我公司郑重声明保留向其提起法律诉讼挽回我公司名誉损失的权利,同时也敞开大门欢迎其坐下来与相关施工单位协商解决。
后附:未修理前损坏照片
 
 
 
春辉地产:法务部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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