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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教合力 共护花蕾 固安县人民检察院与固安县教体局 召开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联席会


“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预防性侵知识教育,全力营造未成年人平安成长的法治环境。7月12日,固安县人民检察院与固安县教育和体育局召开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联席会。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祖雅新,固安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亚平出席会议,部分中小学校长参加会议。

会上,固安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部长李跃会向与会人员介绍了“一号检察建议”的背景、主要内容和目的意义等,并通报了该院近年来办理涉及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的相关情况。

祖雅新副检察长指出了当前学校存在法治教育和防性侵教育缺位等问题,建议县教育和体育局要认真查摆校园防性侵安全问题,不折不扣将建议内容融入到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推动“一号检察建议”在固安落地见效。

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刘亚平表示,感谢县检察院对固安教育工作的支持,今后将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主动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的各项要求,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最后,检教双方就如何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宣教机制、责任机制、协作机制、督导机制等四个方面达成一致,并联合出台《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实施方案》,共同努力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强大合力。

春晖无私,草木承泽。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固安县人民检察院将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增强做好校园法治建设的责任感、荣誉感、使命感,坚持将打击不法侵害、维护青少年学生权益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检校共建长效机制,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引起了教育部和各地的高度重视。这份一号检察建议通报了一起强奸、猥亵儿童案件,并指出,幼儿园和中小学教职员工性侵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反映出一些地方学生保护和校园安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具体措施,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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