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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里刚刚传来重大消息!医疗救助再出新政!


近日,我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并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确保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及时得到救助!


《河北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八部门联合制定出台



日前,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等八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河北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办法》。

明确规定对身份不明、无力支付者实施救助从10月1日起,将对在全省行政区域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实行应急救助。

医疗机构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有效地对急重危伤患者施救,对拒绝、推诿或拖延患者救治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基金救助对象及身份认定。救助对象在全省行政区域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

身份认定对于身份无法明确的患者,医疗机构应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协助核查,公安机关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核查结果填入《河北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救助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救助申请审批表》)。具备下列情形之一,可认定为无力支付相应费用患者1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及流浪乞讨人员;民政部门、学校、工作单位、居住地村(居)委会等确认的收入低下、基本生活困难人员;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基金用于支付下列急救医疗费用病应急救助费用是指医疗机构对救助对象实施紧急救治期间根据患者病情和救治情况发生的费用。基金用于支付下列急救医疗费用:1无法查明身份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

身份明确但无力支付费用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先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公共卫生经费,以及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资金、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按规定支付。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支付有缺口的,由基金给予补助。

同时,基金不得用于支付病情平稳但长期住院治疗产生的费用或经查实身份、有负担能力但拒绝付费等不符合救助范围对象的急救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流程按属地管理原则,省、市级医疗机构向市级经办机构提交支付申请;县级医疗机构向县级经办机构提交支付申请。

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救助申请审批表》;

2患者无支付能力的相关材料;

3收费票据原件、急救期内的医疗费用清单;

4门诊病人提供病历复印件;

住院病人提供病程记录,长期、临时医嘱及入院记录、出院小结及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

同时,明确规定监督管理办法

1保证每项工作可追溯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要加强疾病应急救助工作信息化管理,及时将救助信息录入国家疾病应急救助信息登记平台,确保每一笔基金的申请、审核、拨付和核销工作可追溯。

2 接受社会监督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应做好救助患者信息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办机构应设立违规申请资金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对举报信息及时进行核查。

3 确保基金运行安全、收支平衡,实施办法还明确,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经办机构合理确定救助对象紧急救治期限,加强对医疗机构支付申请材料的审核,确保基金运行安全、收支平衡。财政、卫生健康等行政部门应加强对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管理,不定期对经办机构、医疗机构救助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弄虚作假、虚报漏报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省级财政将扣减该地区的下一年度转移支付资金。

此前,燕郊大病报销比例有所提升解决贫困人口看病经济负担


特别是在针对贫困人口大病医疗费用报销方面,将大病、重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90%左右,贫困人口看病经济负担明显减轻。消除贫困建设小康



尽快消除现有标准下的农村贫困,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要知道,在导致贫困的诸多因素中,因为疾病所形成的贫困或者返贫,是我国农村人口陷入贫困的主要原因之一。“辛辛苦苦几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是许多农村贫困家庭因为重大疾病侵袭而陷入困境的真实写照。在这个意义上,将贫困人口大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至约90%,减轻农村贫困人口看病负担,有着十足的必要性。保险已覆盖超过10亿城乡居民



在扶贫攻坚战中,如何解决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事实上早已成为政府实施健康扶贫战略的重要内容从2012年起,大病保险制度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试点,2015年在全国全面推开大病保险实际上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即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笔钱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这就对大病患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了进一步保障。

除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外,近些年来,我国的卫生医疗管理部门已多次提高大病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比如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提出,2019年我国将继续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只需自费10%医疗费用


现在,国家卫健委明确贫困人口大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已提至约90%,这就意味着,城乡贫困人口只需自掏10%的医疗费用,就可以实现大病治疗,这对贫困人口来说是莫大的福祉。按照目前大多数地区的报销流程,农村贫困人口根据已纳入大病保险范围的疾病类型,先由新农合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补偿补偿后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部分,再由大病保险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偿。经过二次补偿后,农村贫困人口还将额外得到15%的民政医疗救助基金,这样加起来,总报销比例便可达到90%。也就是说,国家卫健委的说法从现实的报销场景中,也能得到验证。 有病敢去治,大病治得起


根据卫生部门的统计,大多数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在十万元以下。那么,大病报销比例提至90%,意味着贫困人口需要负担的部分基本只有几千元,这对农村贫困人口来说,“有病敢去治” 、“大病治得起”就变成了现实。 

当然,要维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医疗费用高比例报销,也需有一套健全的保障机制才能顺利运行,这就需要政府、保险机构、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一方面,政府要继续加大财政对大病医疗保障的支持力度,确保对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医疗费用补助的水平和额度稳中有升另一方面,也要通过商业银行补充保险、社会慈善救助等多种形式,为大病保险开源社会各方形成保障合力,才能更好地保证大病高比例报销的可持续性,让贫困人口感受社会保障的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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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万固安人办事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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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神点评1

西西卡是我 2019-10-12 20:11:5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的健康越来越有保障了
52万固安人办事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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