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发布,对北京市和外埠高排放货车通行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
11月1日起实施禁行
《通告》中对三类车辆设置过渡期至2019年10月31日,自2019年11月1日起,北京将全天禁止所有国三柴油货车进入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天禁止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北京市号牌的国三柴油货车、为本市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的外埠国三柴油货车、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外埠国三柴油货车等三类车辆,继续执行2017年《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保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管局关于对部分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京交发〔2017〕179号)规定的过渡期政策,并将过渡期延长至2019年10月31日。
在过渡期内,经有关部门确认为北京市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的外埠国三柴油货车、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外埠国三柴油货车,全天可以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外道路行驶,每天0时至6时可以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为本市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的外埠国三柴油货车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本市国三柴油货车继续执行现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自2019年11月1日起,全天禁止所有国三柴油货车进入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北京市交通部门将会同周边省市共同加大政策宣传,广泛告知外埠货运司机,在主要进京通道沿途设置标志标识,提示过往司机合理安排路线,并将与主要电子地图运营商合作做好智能导航提示。
11月1日取消货车计重收费
交通运输部发布《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的公告,要求按车(轴)型收取通行费,并且新的车型划分标准已正式发布,即将进入施行阶段!
新标准还一个细节,那就是实施日期由预计的2020年1月1日,提前到了2019年11月1日,也就是下周五,足见新标准实施的迫切性。与2003版标准相比,新标准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修订:
不再按额定载重量来划分▲▲▲
2003老版标准中,货车按照核定的额定载质量进行车型分类,比如准载2吨及以下为一类车型,准载2-5吨为二类车型。
老版标准导致当年许多地方出现“大吨小标”的现象,部分车主在买到新车后,想方设法都要弄一个低载重吨位的行驶证,以便于节约通行费。
而新标准中各类货车均按照总轴数、车长和允许总质量进行车型分类。两种方法的叠加,让行驶证准载吨位的“大吨小标”再无用武之地。
新标准将怎样划分货车车型▲▲▲
从公告来看,新标准不再是单一的准载吨位,而是将轴数列为一指标,把总重和整车长度列为二指标,多种指标相叠加的车型划分方式。
一指标:以轴数来划分货车车型
以轴数为划分的依据来区分货车车型,从目前得到的信息来看,大致分为二轴、三轴、四轴、五轴以及六轴和六轴以上,这就与2003版的1-5类五种车型的划分阶梯设计非常的类似。
二指标:车长和允许总质量
与老版标准相比,这里有个重要的变化,就是不再按驾驶证上的准载吨位,而是直接按驾驶证上的车货总重。在高速入站时进行计重,避免超载超限车辆进入高速公路。
如果心细的朋友可以发现,早在多年前公安车管部门早就有了规定,在车门或车身上增加喷上了“总质量XXXX千克”等标识,这可能就是为了将来以总重量为核定标准而打下的基础。
4.2米蓝牌轻卡成为1、2类车型的分界标▲▲▲
新的车型划分标准中,将1类和2类货车分类界限值,确定为车长小于6米且允许总质量4.5吨。
眼尖的朋友可能会发现,这不是前几天争议很大的4.2米蓝牌轻卡吗?
按新标准的分类值来看,这种二轴的、总长在6米以内的、总重在4.5吨以内的轻卡,将列入1类车。
而总长度在6米及以上或允许总质量4.5吨及以上的二轴车,可能将被列为2类车型。
此前,国办曾发文要求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同步实施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
超限超载检测标准▲▲▲
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18吨(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驾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25吨;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27吨;
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1吨;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6吨;
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3吨;
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吨,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6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