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委等11 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各地应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者使用公共设施等提供优惠待遇。
不少媒体将“无偿献血将入征信系统”视为新闻点。结果,一些网友表示了担心——毕竟在公众印象里,征信报告本身是一种“黑名单”的机制,不是一个赋权机制,一旦有了负面记录,可能影响贷款、买房、就业。所以,大家很难从“献血入征信”中看到受益,反而觉得权益有被妨碍的可能,甚至感受了某种“压力”。
这种解读的确是一种“歪楼”,但公众希望献血者能得到更多社会荣誉、社会认可和制度保障,得到更多的“正回馈”,这些朴素的要求却是合情合理的。
1997年颁布的《献血法》,就从法律上确立了中国的无偿献血制度,禁止有偿献血和血液买卖。但是,现实中还有种种问题,诸如,公众对于“献血影响健康”的误解颇深,血液管理部门的社会动员能力不足等,这导致中国不少地方还执行着行政主导的“献血指标摊派”,“血荒”也时常发生,“互助献血”成为变相的卖血。
要正向激励公民无偿献血,不仅是一个科普问题,更要让制度温暖人心,让“好人有好报”。目前,献血者吐槽最多的问题就是,血液管理的“地域分割”,在甲地献血了,在乙地无法用献血证兑换相应的用血额度。热腾腾的无偿献血的爱心被制度扭曲成了“地方粮票”,出了省就彻底不管用,这让很多无偿献血者很寒心。
本来无偿献血者就是怀着人间大爱的情怀去献血的,也不图有回报,但是一旦遭遇自己或者亲人需要用血,当然期望之前献出的鲜血能得到正向反馈。但是,无偿献血的优待适用范围窄、不能“异地”使用,弱化了公众的献血积极性。
这次11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要探索建立“互联网+无偿献血”服务模式,为献血者提供个性化服务;完善献血者及直系亲属出院时直接减免用血费用流程等等,这些都是“对症下药”的激励措施。
相对于“无偿献血将入征信系统”的措施给公众带来的负面观感,血液管理部门更要在“赋权”上动脑筋,要提升血液用途、分配的透明度,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彻底打通全国血液库的管理,告别“地域分割”,让“一地献血,全国受益”成为现实,这其实并不算困难,不能再耽搁了。
解读的确是一种“歪楼”,但公众希望献血者能得到更多社会荣誉、社会认可和制度保障,得到更多的“正回馈”,这些朴素的要求却是合情合理的。
1997年颁布的《献血法》,就从法律上确立了中国的无偿献血制度,禁止有偿献血和血液买卖。但是,现实中还有种种问题,诸如,公众对于“献血影响健康”的误解颇深,血液管理部门的社会动员能力不足等,这导致中国不少地方还执行着行政主导的“献血指标摊派”,“血荒”也时常发生,“互助献血”成为变相的卖血。
要正向激励公民无偿献血,不仅是一个科普问题,更要让制度温暖人心,让“好人有好报”。目前,献血者吐槽最多的问题就是,血液管理的“地域分割”,在甲地献血了,在乙地无法用献血证兑换相应的用血额度。热腾腾的无偿献血的爱心被制度扭曲成了“地方粮票”,出了省就彻底不管用,这让很多无偿献血者很寒心。
本来无偿献血者就是怀着人间大爱的情怀去献血的,也不图有回报,但是一旦遭遇自己或者亲人需要用血,当然期望之前献出的鲜血能得到正向反馈。但是,无偿献血的优待适用范围窄、不能“异地”使用,弱化了公众的献血积极性。
这次11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要探索建立“互联网+无偿献血”服务模式,为献血者提供个性化服务;完善献血者及直系亲属出院时直接减免用血费用流程等等,这些都是“对症下药”的激励措施。
相对于“无偿献血将入征信系统”的措施给公众带来的负面观感,血液管理部门更要在“赋权”上动脑筋,要提升血液用途、分配的透明度,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彻底打通全国血液库的管理,告别“地域分割”,让“一地献血,全国受益”成为现实,这其实并不算困难,不能再耽搁了。
来源:澎湃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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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万固安人办事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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