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固安县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严防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决定在主城区实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行措施,特通告如下: 一、禁止通行区域:锦绣大道、城区外环路、东外环、南环路、固雄路、迎宾大道北路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二、禁止通行时间:自发布即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包括已取得《临时通行证》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禁行区域行驶。 三、通行证办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确需进入禁行区域范围行驶、停靠的,须经公安交管部门批准,申领《临时通行证》,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按指定地点停靠。 四、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反上述规定,公安机关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处理。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固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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