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建议书 近日,固安县人民法院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司法鉴定行为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专门向省财政厅、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其对涉案司法鉴定机构的问题进行研究处理,得到相关部门的充分重视。 基本事实:固安法院民事审判庭王静宜法官在审理原告卜某诉被告聂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经原告卜某申请,委托廊坊市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其房屋装修损失进行评估。该公司作出的资产评估报告错将3张非涉案房屋现场照片装订入评估报告,导致双方当事人对评估结论异议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对司法评估行业的业务水平及客观公正性造成了负面影响,同时也对法院案件的正常审理增加了一定难度。
司法评估结论作为法院特定案件办理的重要依据,其公正性、科学性、客观性与案件的公正裁决结果紧密相连,更与当事人的切身权益息息相关。为了促进司法评估行业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更好的发挥其在促进司法公正、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固安法院民事审判庭积极履行司法建议职责,及时向省财政厅、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其对涉案评估公司的问题进行研究处理,并对处理结果复函,以期通过个案形成示范效应,加强对评估行业的约束,共同致力于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直以来,固安法院将司法建议工作纳入全院整体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调动法官积极履行司法建议职责,司法建议已成为该院履行社会治理职能、发挥法治引领功能的重要途径之一。此次该院民事审判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司法鉴定主管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书,希望为司法鉴定领域中的不当行为敲响警钟,以规制行业乱象,同时也能有效保障案件审判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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