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BBS
导读
Guide
排行榜
Ranklist
用户名
Email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快捷登录
立即登录
立即注册
其他登录
QQ
微信
搜索
搜索
本版
文章
帖子
群组
用户
道具
勋章
任务
设置
我的收藏
|
退出
首页
›
民生社会
›
固安新闻
›
我市全面跟进落实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低52 ...
返回列表
我市全面跟进落实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低52%,参保人直接受益
[复制链接]
京南固安~萤火虫
2019-7-2 19:11:01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按照《河北省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市7月1日零时全面实施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采取了“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方式,采购价格大幅降低。我市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集中采购价与前一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平均降低52%,最高降低96%,药品价格明显下降(例如:原研药吉非替尼片降价76%,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相比低25%以上),使参保人就医经济负担大大减轻。
本次参加集中采购的药品共25种。其中精神类疾病药物4种;高血压用药、高胆固醇等心血管病用药10种;癫痫类1种;抗菌药1种;肝炎药物2种;抗肿瘤药物3种;镇痛药物2种;哮喘药1种;腹泻药1种;多为慢性病患者用药。
对于本次集中采购中选的25个通用名药品,中选药品以中选价格为支付标准。集中采购药品只是降低了价格,并不影响患者本人的医保待遇。患者在公立医院购买我市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报销比例与现行医保政策一致;如选用未中选药品,价格高于同通用名中选药品价格的,在京津冀价格联动的基础上,个人先行负担比例增加10%,药品价格低于同通用名中选药品价格的,以实际价格为支付标准,报销比例不变。同一通用名下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支付标准不得高于中选药品价格和本地现行医保支付标准。在使用中选药品时,住院病人和门诊病人分别按照规定比例进行报销。
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使用上述药品将执行集中采购价格。
附药品目录:
河北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供应品种清单
来自安卓APP客户端
29
人点赞
52万固安人办事必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新帖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京南固安~萤火虫
管理员
Ta的主页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