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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职工医保备案政策解答

参加职工医保人员住院必须备案,否则不予报销

1、职工医保人员因生病在廊坊统筹区域内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无需备案,直接持患者身份证、社保卡在医院住院结算。

2、因病情需要转往统筹区域外住院,要求医院级别为二级专科或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并在住院前由固安县人民医院或固安县中医院开具转院证明,先到医保中心备案,再去住院;因病情紧急直接转往统筹区域外住院治疗的,须在住院48小时内拨打电话6190866到医保中心备案,告知患者身份证号码、转诊医院名称、住院名称及住院日期。(节假日顺延)如果固安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不予办理转诊转院,可由医保中心办理转院。

3、生育和外伤住院,应在住院48小时之内打电话6190866备案,生育可在预产期前持患者身份证及准生证到医保中心备案,或在“廊坊医保”微信中的“生育备案”中自己备案。

4、患者因在异地突发疾病住院治疗的无需备案,出院后持所有住院资料交到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并写情况说明。

5.持有门特病卡的患者,需要到统筹区域外检查或购药的应由固安县人民医院或固安县中医院开具“外检外购”备案表,先到医保中心备案,再去医院外检或购药。

6、已办理异地安置的人员住院只要在所选市区内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无需备案,持身份证、社保卡直接住院结算即可。因外伤导致住院的患者须在住院48小时内备案(6190866)

7、参保居民应在出院后6个月内凭以下有效材料办理报销手续:费用单据原件、费用汇总明细原件、诊断证明书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临时和长期医嘱)、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或代办人开户行名称和银行账号、异地急诊相关证明及转院手续等材料。

8、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持县医院或中医院开具的转院证明,并激活社会保障卡,到医保中心备案并开通异地结算;或在“廊坊医保”微信“转诊转院”中按要求上传资料,自行备案,开通异地结算。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超过第三人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就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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