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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监督同级党委制度化常态化


“向县四大班子领导发送《端午节廉洁自律提醒函》重申‘九条禁令’,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发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示函》清单式明确具体任务……”今年以来,固安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首责,探索建立实行“一参与四备案两提醒”机制,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

纪委监督同级党委,是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此提出明确要求。为使监督同级党委有规有序开展,固安县结合探索深化政治监督实践试点工作,印发《关于县纪委加强对同级党委监督的实施办法》,从践行“两个维护”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作风建设等4个方面,开列监督同级党委的重点内容。比如在作风建设方面,将监督重点细化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市委市政府“八条禁令”、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反对和纠正“四风”等情况,有效避免了监督同级党委内容不具体等问题。

为切实增强监督同级党委工作的操作性,该县聚焦关键节点、重点事项,开展“一参与四备案两提醒”。“一参与”即县纪委书记对县委常委会决策过程全程参与进行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四备案”即县委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在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的同时,送同级纪委备案;县委常委会集体表决通过事项落实情况向县纪委备案;县委班子成员定期向党委述职述廉情况,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向县纪委备案;对县委及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民主评议情况,向县纪委备案。“两提醒”即在关键节点发函提醒、日常谈心谈话提醒。在出现应报告的重大事项前和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县纪委及时向县委常委发送廉政提醒函,提出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强化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发现县委班子成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立足早提醒、早防范,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对反复出现同类问题的,发送《监督提醒函》,并要求将整改情况向县纪委反馈。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县已参与监督县委常委会集体决策15次,提出意见建议12条,与县委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20次,发送提示提醒函52件,纪委监督同级党委正在成为“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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