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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河北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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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河北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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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南固安~萤火虫
2019-8-13 15: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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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彻底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及枪爆物品违法犯罪线索,省公安厅出台了《河北省公安机关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办法》,明确奖励标准,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主动上缴、提供线索、积极举报。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为举报涉枪涉爆线索的群众共兑现奖励45万余元。
河北省公安机关
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办法
为鼓励广大群众揭发检举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公安机关发现、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能力,有效防范和减少枪爆案件、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特制定本办法。一、举报合法配枪单位违法违规购置、储存、使用枪支弹药,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2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二、举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5千元至2万元人民币的奖励。三、举报非法持有、私藏猎枪、射击运动枪、自制火药枪,经查证属实的,1支奖励1万元,2支奖励2万元,3支(含)以上的奖励5万元。四、举报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经查证属实的,1支奖励2万元,2支奖励4万元,3支(含)以上的奖励8万元。五、举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使用炸药、雷管、烟火药、黑火药等爆炸物品,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1万元至3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六、举报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3千元至1万元人民币的奖励。七、举报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单位和爆破作业单位违规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2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八、通过举报,破获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枪支弹药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人3万元至8万元人民币的奖励。九、本标准中所指枪支、爆炸物品等应经公安刑事技术部门鉴定确认。十、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情况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十一、河北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311—66993100(昼夜),0311—83990134(传真)。各地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十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河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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