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广大城乡居民: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2003年8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贯彻的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流浪乞讨人员的人性化关爱。我县救助管理站建立了较完善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制,对所有自愿受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及时解决他们的临时生存困难,并为他们重返家园提供帮助。但是,目前仍有不少流浪乞讨者不愿接受救助,浪迹街头,以乞讨为生,其中不乏好逸恶劳、并不属于救助对象的“职业乞丐”,他们利用市民的爱心以乞讨为生财之道。
如:有自称因天灾人祸、生活难以为继而行乞的青年人;有挂着求助牌请求施舍学费的“学生”;有虚构了自己“悲惨”的生活经历,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同情的老年人等等,更为严重的是,有些不法分子租用和操纵未成年人、残疾人沿街强讨,占路强要,侵犯居民的人身自由。还有的以流浪乞讨作掩护,教唆未成年人进行扒窃、偷盗等犯罪活动。严重影响居民生活、交通安全、市容市貌和社会治安,已经演变成了一种不正常的社会现象。
为维护我县整洁优美的文明形象,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更好地落实党和国家的救助政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救助管理工作力度。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一、积极宣传《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主动向自己的亲友和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宣传救助内容、救助条件,使新的救助管理政策家喻户晓;二、在街头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时,请劝导其到县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不属救助对象的,应劝其回家自食其力;三、救助弱势群体,市民可通过各级民政部门或慈善机构进行捐助,不要直接向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施舍金钱,避免您的爱心被不法分子利用,应当让您的爱心真正温暖那些需要救助的弱势群体;四、如发现组织和利用流浪乞讨人员行乞的不法分子应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五、发现携带未成年人行乞的,因其已触犯《未成年人保护法》,请及时拨打110报警。我们相信:有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需要救助的弱势群体一定会得到更多的温暖和关怀,流浪乞讨的现象一定会逐步减少,我们的城市将变得更加美丽。
电话:0316—619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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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万固安人办事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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