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在10月10日-11月30日完成缴费。
温馨提示:大家尽量在11月20日前交完,税务到账有延迟。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明起征缴!
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的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2018年23号]要求,2019年廊坊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城乡居民两险)由税务部门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2019年城乡居民两险集中征缴期为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1月30日。
二、征缴方式:税务部门将以“平稳有序、便民利民”的原则做好城乡居民两险的集中征缴工作。
(一)城乡居民继续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登记;继续通过“廊坊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二)城乡居民通过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代收银行柜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窗口等方式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通过关注“廊坊医保”微信公众号、“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代收银行柜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窗口等方式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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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万固安人办事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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