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固安县人民法院重拳出击,集中执行警力50余人,警车10辆,出动抓车、铲车、防尘喷水车等机械9辆,依法对申请执行人某村民委员会与陈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强制执行,成功拆除所有涉案建筑物及设施,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过程中,还邀请了县人大代表现场见证执行。
早晨7:30,现场总指挥党组成员王保强、副总指挥执行局局长付春山对强制执行案件作简要部署后,全体执行干警立即按既定执行预案行动。该案执行依据:(2018)冀1022民再10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清除被执行人陈某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及设施,返还申请人财产及其占用范围内全部承包土地。
执行现场
抵达现场后,执行法警用警戒线隔离出执法区域,警戒组、实施组、劝导组迅速就位,各司其职。案件承办人查看现场,确认无误后,指挥拆迁人员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拆除,当地镇党委政府积极配合,组织80余人的综合执法人员协助法院执行。在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执行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当日,经过近6个小时的努力,我院依法强制拆除猪舍9排,库房12间,生活区房屋20间,宿舍1排及3面院墙,涉案土地顺利交付权利人某村民委员会,案件得以现场执结。
该案的集中强制执行,依法保护了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起到了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作用,在社会上营造了积极履行法院判决、遵法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固安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