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和省治超领导小组《关于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整治的意见》,日前,省公安厅交管局印发《严厉打击“百吨王”超载货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严管严控严打“百吨王”,遏制货车严重超载违法行为,预防因货车超载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
此次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治理货车超限超载工作部署,结合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充分发挥公安交警职能作用,以省际区域联合整治为抓手,以严厉打击货车非法改装为切入点,以推进货车超限超载综合治理为目标,强力推动政府治超、源头治超、联合治超、科技治超,力争实现“一提升、两下降”工作目标,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此次整治行动,以车货总重100吨以上的公路货运车辆和严重超限超载的城市工程运输车辆为重点;以严重超限超载,非法拼装改装,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等违法行为为重点违法行为;以建筑工地、货运场站、物流园区、港口码头等装载源头周边道路,超限检测站周边道路,超限超载货车逃避检查绕行路段,省际交界道路为重点区域。
此次整治行动,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在当地党委、政府和治超办领导下,建立相邻市、县两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联勤联动工作机制。主动与天津、山东、河南相邻各市支队和高速支队沟通,共同制定区域联合行动方案,依托省际治超站迅速形成整治合力。11月20日、30日和12月10日、20日、30日为区域集中统一行动日,在此基础上,各地要与相邻省市组织每月不少于3次联合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行动期间,与交通运输部门共同开展流动执法,并适时组织异地用警、交叉用警,确保整治措施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此次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一超四罚”,车辆所属企业、装载地在我省的,由交通运输部门按相关规定实施“一超四罚”。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定期汇总查处的本地“百吨王”信息和一年内有3次以上超载违法车辆信息,每月不少于3次抄告当地交通运输部门,督促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对运输企业、车辆所有人予以处罚。
此次整治行动,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在当地治超办领导下,坚决落实“百吨王”“六个不放行”有关要求。对所有查处的“百吨王”,一律按照具备相关资质的查验员进行检查,严查是否非法加高加厚栏板、增加弹簧钢板、改变制动性能、增加灯光等非法改装行为,严查是否非法拼装车辆。经查实属非法改装的,一律责令当场恢复原状,恢复后依法处罚并放行。经查实属非法拼装的,一律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同时,通报工信、市场等部门依法治理,力争做到查处一起违法、恢复一辆车辆、打击一个源头。
此次整治行动,各地交管部门将积极配合刑侦、治安部门,深化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物流园区、建筑工地、厂矿企业、港口码头等周边区域开展摸排,广辟线索来源,严厉打击聚众闯卡、暴力抗法以及“黄牛”、“车托”等严重违法行为。
来源:廊坊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