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晚21时许,河北高速交警固安大队民警在大广高速固安收费站对通行辖区车辆例行检查,在对号牌为冀R8Z***黑色现代越野车实施检查时,该车驾驶人通过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12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经询问,司机苏某中午和朋友聚会时就喝了酒,晚上外出吃饭时又喝了不少白酒,饭后便驾车由北京大兴经大广高速回固安,全程30公里,想着路途不远,应该不会遇到交警检查,不想被查个正着。
在得知醉酒驾驶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时,苏某表示:“我再重新考个驾照真的太难了!”
民警对司机苏某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同时对其进行了控制醒酒,并依法对其进行采血,送往司法鉴定中心检验。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小贴士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醉驾更是涉嫌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河北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开车勿贪杯,勿心存侥幸,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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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万固安人办事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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