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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我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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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举措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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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南固安~萤火虫
2021-5-20 19: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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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举措的
公告
一、法院
为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打官司”过程中的急难愁盼和堵点痛点问题,在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审执工作实际,制定便民措施如下:
(一)推进诉讼服务“便民诉”。
1、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推介十项立案便民措施,主要包括:登记立案不拖延、生效证明免提供、跨域立案全覆盖、诉前化解规范化、流程节点透明化、立案服务标准化、网上线上不打烊、诉讼退费主动办、绿色通道优先办、律师服务一码通等内容。
2、深入开展移动微法院应用和电子诉讼工作。线上,依托易送达平台,开拓送达渠道,大力推行电话送达、微信送达、网上送达和网上阅卷、网上质证、网上开庭;线下,推行邮政集约送达,最大限度地方便当事人接收法律文书,实现线上、线下全通办,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快捷和便利。
3、增设档案查询窗口。在新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档案查询窗口,专门用于电子诉讼档案对外查询,方便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查阅诉讼档案,提高档案查询效率。
4、规范司法鉴定工作。制定《固安县人民法院关于司法鉴定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完善司法技术办案系统,上线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引导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涉身体权、生命权、健康权纠纷案件进入预立案程序,诉前进行鉴定,缩短诉讼周期,提高工作效率,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诉讼费办理便捷化。制定《固安县人民法院关于退付诉讼费的暂行规定(试行)》,从立案到审结全程告知,提示当事人交退费方式、时间。推行网上交、退费系统应用,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交、退费业务。简化诉讼费退费流程,缩短退费时间,实现当事人退费申请审批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费。
6、12368热线一号通办。当事人通过拨打12368热线,可享受诉讼业务咨询、诉讼程序指引、立案导诉指导、案件信息查询、协助联络承办法官等集约化诉讼服务。(二)严厉打击犯罪“保民安”。
7、集中开展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依法审理网络犯罪案件,追缴返还涉案赃款,公开发布网络犯罪典型案例,坚决遏制此类犯罪多发高发态势。
8、推动扫黑除恶常治长效。精准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传销、套路贷、黄赌毒、非法营运、欺行霸市等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对涉案“黑财”全力查控追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9、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自然资源犯罪。用司法手段保护绿水青山,为人民群众提供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三)家事审判回访“疏民难”。
10、推进家事审判回访。就离婚、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家事案件,通过家事调查、回访实地走访,了解家事案件审结后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听取对案件审理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改进家事审判工作,更好化解家事矛盾纠纷,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出台实施细则,推进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
(四)优化营商环境“助民企”。
11、完善人民法院定点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工作机制。开展“诊疗式”助企服务,针对企业在涉及合同签订、融资借贷、劳动用工、产权保护、网络安全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提供法律咨询、决策参考和风险提示,帮助企业构筑预防纠纷和防范风险机制。
12、强化审判流程节点管理。严格控制民商事案件延期开庭次数和间隔时间,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让企业尽快从诉累中摆脱出来。
13、强化善意文明执行。尽可能适用“活封活扣”,依法纠正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努力做到“办理一个案件救活一个企业”。
(五)加强执行攻坚“兑民利”。
14、深入推进智慧执行。推行执行工作节点流程化管理和事务性工作外包,探索集约送达、集约冻结扣划,提高办案效率。对执行案款实行“一人一案一账户”制度,使执行到位的案款可以最快发放到申请人手中。
15、探索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深入推进速执机制综合改革、创新“一站式速执”模式,依托“一心一速”(执行指挥中心、速执团队),促进执行提速增效,为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16、设立执行接待室。每天安排专人负责执行信访接待,快速、及时处理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解当事人之忧。
17、探索建立律师参与执行制度。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调查取证的,经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签发调查令,由持令律师在授权范围和时间内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线索。
18、探索建立出具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证明工作制度。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工作,助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六)精准司法救助“纾民困”。
19、精准司法救助。对因案致贫、因案致残、因案辍学等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应救尽救,优先评估、加快审批,制作司法救助金领取明白纸,规范申请人领取程序,提高救助精准度和效率,使救助社会效果最大化。
20、走访了解民意。开展“进百家、走千户”活动,积极深入矛盾纠纷多发地,不定期走访困难企业、困难群众、特殊群体,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立足本职,为人民群众解忧解难。同时,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恳谈会”,主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七)优化司法服务“惠民生”。
21、绿色通道优先办。针对农民工工资、群体纠纷案件开辟绿色通道,此类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即交农民工工资纠纷调解速裁团队,快速调解,快速审理,快速裁决,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开展根治欠薪攻坚行动,依法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22、聚焦简案快审。成立五个调解速裁团队,设立婚姻家庭、房屋买卖等类纠纷快速调解室,快速、及时、妥善化解纠纷,向人民群众释放司法程序和制度红利,
23、开展巡回审判。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在乡村振兴中的职能作用,在群众家门口解决矛盾纠纷,连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24、搭建多元解纷平台。通过行政争议诉前化解中心、道交一体化平台、医疗纠纷调解平台,努力将纠纷化解在诉前,使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八)深化普法宣传“解民惑”。
25、开展多项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法律五进”活动,结合国家宪法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重要节点,以宣传《民法典》等法律为重点,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基层法庭开展“让法律赶集”活动,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
26、聚焦未成年人保护。成立少年法庭,开展“未来与法同行”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全力提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7、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让社会各界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8、坚持司法公开。庭审直播制度化、常态化,文书上网应上尽上,不拖延,不遗漏,以公开促公正,规范司法行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畅通信访渠道“解民忧”。
29、涉诉信访阳光化。实行院领导每日信访接访制度,扎实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集中清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开展涉法涉诉案件“回访”活动,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解开群众“心结”,化解社会矛盾。
(十)改进工作作风“增民信”。
30、全面提升法院干警整体素质,加强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培训,注重司法礼仪,定期听取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意见建议,坚决杜绝对待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冷、硬、横、推现象。
二、检察院
为进一步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着力解决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彰显检察为民情怀,按照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结合检察工作职能,制定便民利民举措如下:
1、进一步畅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程序引导、法律咨询等检察服务。进一步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和区域建设,拓宽信访渠道,为群众信访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
2、多措并举,努力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持续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采取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邀请第三方参与等多种方式进行化解。
3、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严格实行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结果或进展答复,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
4、推行“阳光检察”,按照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积极落实“能听证、尽听证”要求,切实把法律讲透,道理说清,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公开案件受理、办案程序以及依照规定应该公开的案件信息。
5、实行律师阅卷网上预约,做好以保障律师阅卷权利为重点的服务工作。
6、大力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利剑斩污”、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通过深入摸排、重点监管等方式及时发现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线索,实现精准打击。
7、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扎实做好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专项清理工作,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坚决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8、依法严惩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食品药品犯罪,巩固和加大农资打假工作力度,加强对网络平台销售假药、医疗器械以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犯罪的惩治力度,守住药品和化妆品安全底线。
9、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惩治力度,重点打击专门从事非法收购、贩卖“两卡”活动的人员以及与之内外勾结的有关行业从业人员,全力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供应链。结合司法办案,通过检察建议等形式,会同有关部门,合力解决涉“两卡”管理的行政执法、监管及惩戒等方面的问题。
10、以送法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以及“木兰有约”等活动为抓手,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11、深化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持续督促整改问题管井,消除井盖安全隐患,守护群众“脚底下安全”。
12、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守护“舌尖上的安全”。13、充分发挥诉前程序及“两法”衔接平台作用,加大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及非诉执行案件的办理力度。
三、公安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实际行动践行爱民服务,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关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各项举措: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压缩审批时限,确保审批工作高质高效。)
1、开通身份证加急办理“绿色通道”,实现省内户籍居民参加各类考试、报名或其它紧急事务急需使用身份证等情况的加急办理,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
2、依托市场监管部门“一窗通办”平台,实现新增企业刻制公章全流程网上办理,逐步完善在线选择刻章网点、公章类型、缴付刻章费用等服务功能,为企业开办提供更多便利。
3、全面落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一键式办理”,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实现“一次告知、一表提交、一门联办、一次办好”。
4、扩大户籍业务受理范畴,除原有进入市区的户口迁入审批外,新增边境通行证受理签发、省内外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以及本省临时身份证受理签发业务,与市区各分局户政大厅同步办公,多点受理。
(二)全面提升公安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拓展服务范围、延伸服务渠道,切实增强群众办事获得感、满意度。)
5、公安服务窗口全面实行挂牌上岗和服务台卡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办事服务大厅设立满意度评价系统,方便办事群众对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开展评价。
6、在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增设预约服务的同时,开启“特殊群体绿色通道”,对孤寡老人、残疾人、军人、学生、燕赵英才等特殊群体优先受理、办理业务。
7、扩大户籍业务受理渠道,在县局户籍业务大厅增设2个业务办理窗口;在县局自助大厅安装身份证自助受理领证机,并在身份证业务受理窗口安装照相设备,方便群众错峰办理身份证业务。
8、在户政微信公众号开通线上预约服务,在户籍和身份证受理窗口开展“互联网+户政服务”和户籍档案电子化建设,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满足群众新要求。
9、积极协调推动在全市范围内开通个人居住证寄递业务,真正实现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指尖”政务服务;提升居住证发放效率,给群众提供多种居住证领取方式的选择,打通全程网办的“最后一公里”。
10、推动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居住证免费邮寄业务,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办事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1、积极推动全市出入境服务大厅建立老年人优先办理“绿色通道”,设置老年人服务窗口;提供现金、银行卡等支付方式,方便无手机支付条件或无银行卡的老年人缴纳办证费用;为出入境服务大厅配备相关设施和药品,确保突发情况下老年人能够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救治。
12、广泛征集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及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找准企业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
13、公示公开审批业务办公电话、审批流程等,建立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群众“微信群”“QQ群”等,畅通警企沟通服务渠道。
14、对于初次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由专管民警主动上门服务,培训指导网上录入注册信息、购买申请等操作流程。
15、依托县信访接待大厅、县群众工作中心公安信访接待室,配备饮水、纸杯、急救药品等,并免费提供纸笔和文件复印服务,进一步便利来访群众,促进信访诉求化解。
16、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安检机构、保险、银行、邮政、汽车报废回收企业等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进一步织密车驾管业务服务网点,方便群众就近办理。
17、推行自主体检,在车管所、驾校等场所设置自助体检系统,通过二代身份证和人脸识别核实身份后,按要求对体检人的身高、视力、色盲、四肢、听力等项目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将体检信息传输至交管综合应用平台,并短信通知体检人。
18、深入推进公安交管业务网上办理,宣传引导群众注册“交管12123”APP,扩大知晓率,提高使用率。
19、通过广播、微信公众号、交通诱导显示屏等向社会及时发布交通管理措施、交管动态、“两公布一提示”等内容,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提前规划出行路线。
20、通过实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进度网上查询,方便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通过交管互联网服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在线实时查询交通事故处理进度。(三)依法保护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 。(多角度提升安防水平、多点位强化打击力度,进一步创新完善保障和服务群众各项措施。)
21、选派民警担任辖区企业内部治安保卫联络员,主动帮助企业发现整改安全隐患、完善安全保卫制度;定期组织送法入企,常态化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和风险预警通报,提高企业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和能力。
22、加快推进全市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充分依托现代科技手段,降低可控性案件发案率,更好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23、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今年年底前,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封闭化管理率、专职保安配备率、视频监控及一键报警设施与公安机关联网率、公安机关护学岗落实率均达到100%。全面落实社区民警兼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每学年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4、加强校园门口及周边交通秩序管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结合早晚高峰交通勤务,在重点中小学、幼儿园的上学入园、放学离园重点时段设置护学岗,定点执勤,通过设置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确保中小学生、儿童出入校园安全。
25、在全市校园、医院等重点场所安装“一键式报警系统”,群众可通过“按压报警”按钮,实现现场音视频图像的同步传输,实现在学校、医院及特定环境下发生的各类突发警情和紧急求助的及时受理和迅速处置。
26、推广互联网视频报警,群众可通过下载安装“河北公安110”手机APP公众版进行视频报警,呈现案事件现场情况更加直观,对报警人定位更加精准,为语言障碍人士和特殊情形下的报警人提供更好的报警渠道。
27、通过“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决文书和行政复议决定文书,向控告人、被害人等特定对象公开54类警情处置和案件办理信息,满足案件当事人查询警情和案件需求,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
28、全面落实接待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要求,当场进行接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 进一步规范受案立案工作。
29、开展易制毒化学品基本常识和禁毒知识教育培训,提高企业防范流失意识;明确企业安全员,常态化开展内部安全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流入非法渠道。
30、构建“全民反诈”工作机制,开展创建无诈社区、无诈村镇、无诈校园、无诈企业、无诈团体“五创”活动和反诈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乡村等“五进”活动,积极构建“党政主导、公安主战、部门主管、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工作格局。
31、深入推进“破小案保民生”专项会战,重点对准严重侵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盗窃、抢劫、抢夺、接触性诈骗和销赃犯罪,打击处理一批惯犯累犯;坚持顺线追踪赃物去向,查找销赃窝点,抓获销赃人员,追缴涉案赃物;加大宣传震慑,将宣传防范的触点延伸到社区、小区、住户,利用线下有奖宣传、抖音小视频,校园普法等方法手段使宣传效果深入人心,提高社区治安防范整体水平。
32、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强化线索排查、突出专案攻坚、加强重点行业、区域整治。严厉打击扰乱企业秩序、欺行霸市、强揽工程、阻扰施工等扰乱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的涉黑恶犯罪活动。
33、强化电信诈骗犯罪打击力度,深入开展黑灰产整治,深化与银行、通信、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沟通合作,将事后通报提前至事中发现乃至事前拦截,尽早斩断源头。
34、深入推进涉民营企业经济犯罪案件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提升经侦执法质量和服务水平,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35、紧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食品、药品、农资、防疫物资等侵权假冒突出犯罪,重拳出击、以打开路,在全市开展“昆仑—2021”专项行动,通过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全面拓展打击领域、深化打击措施、强化源头治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36、深入推进严打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攻坚战,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重点打击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利用渗坑、渗井、暗管等隐蔽方式排放、倾倒有毒有害污染物,私设暗管向流域内非法排放污染物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四、司法局
为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力争做到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举措:
1、畅通法律服务渠道,利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京南固安APP“律师在线”,6160148法律服务热线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2、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对四类申请法律援助的对象或情形免于经济状况审查: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执行作战及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军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求助事项符合现行规定的70岁以上老年人;持有城乡低保证明、特困供养人员、正在接受社会救助的人员、失独家庭成员;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案件。
3、优化法律援助流程,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即时审查,主要申请材料齐全的,当日内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案件。确因案情重大疑难复杂或受客观条件所限而未能当场审批和指派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4、开通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及严重疾病患者,可采用信函、电话、网络预约,推行上门服务。
5、开展公证公益服务,倡导公证机构在警察节、建军节、教师节、重阳节当日减免人民警察、军人及烈属、人民教师、老年人办理公证事项的公证费用,实现有温度的服务。
固安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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