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
现有一事咨询律师
兴泰小区是90年代老旧小区,96年开始入住,因当时没有公共维修基金一项至使后来维修管道等都是大家出钱。
目前,小区楼顶防水维护已超年限且已开始有不同程度漏雨,找小区物业,物业说该整体做防水了,修修补补也起不了多大作用,我们也理解,物业让自己联系,我们有些不解,目前小区物业只是管管收电费,收收垃圾,修补一下也没啥事,,,
现咨询律师
【1】物业有没有责任帮助协调维修呢?
【2】楼顶属公共设施如果做防水所在楼的业主是不是有责任均贪费用呢?
【3】如果某户业主以种种理由不出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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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万固安人办事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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