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某甲诉被告李某乙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原、被告系亲兄弟关系,原告为哥哥,被告为弟弟。2007年,原告欲翻盖新房,但因工作繁忙且身在异地无法兼顾,于是委托在家生活的弟弟帮忙建房。2006年至2012年期间,原告陆续给被告共计3.8万元建房费和辛苦费。2013年,被告也开始翻盖新房。盖房期间,被告一家暂时没有了住处,考虑到原告一直在外工作不常回家,于是被告一家就搬到了原告家居住。后原告返乡生活,发现被告将原告房屋大门上锁,且拒不归还原告宅基地证和大门钥匙,导致原告只能在外租房居住。多年来,原告就此事多次与被告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我现在岁数大了,身体越来越差,却还居无定所,村委会也帮忙调解了很多次,就是解决不了问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调解现场,原告委屈道。 “给他盖房子的时候我和老伴没少跟着费心费力,他回来之后到我家连句感谢和问候的话都不说,只是一味地跟我要宅基地证和大门钥匙,他心里根本没有我这个弟弟。”被告也是心有怨言。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方走访,详细了解案情,梳理事件脉络。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及案件情况,承办法官决定以诉前调解的方式,切实化解兄弟之间矛盾。调解中,韩德伟庭长从亲情浓于水的角度进行调解,耐心地听双方倒苦水,适时给双方平怨气,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求灵活调整解决方案,争取最大程度化解矛盾,修复兄弟情。明法理、重情理、讲道理,经过多轮协商,双方同意各让一步达成一致和解协议。最终,原告给付被告3万元的补偿费,被告也归还了原告宅基地证和大门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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