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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杨玉忠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
2018年12月27日,固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杨玉忠、崔跃明等12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贪污罪,诈骗罪,强迫交易罪,挪用资金罪等9个罪名,向固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审查起诉期间,办案人员依法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玉忠等人无视国家法律,有组织的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支持该组织活动,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的实施了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对北小营村和廊坊城南医院形成非法控制及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该区域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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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万固安人办事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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