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韵廊坊
一个行政区划分内的历史源头和文化底蕴,往往都集中在其县城治所。那些早已在人们记忆中逝去的废旧城垣、残砖片瓦……其中却蕴藏着深厚的文化元素和待解的文明密码。而我们对于脚下城郭的变迁改换却鲜有人知。这次就让我们走近廊坊这些古城的历史,寻根探秘,去找寻深藏在历史风雨中永不磨灭的城垣之美。
古城纪事
三河县:临泃县、蓟宝三、平三密
三河县城座落在县境东部的中心地带,其城垣系后唐长兴三年(932年)卢龙节度使赵徳钧为抵御契丹而建。三河城区地势平缓,三面环水,泃河自城北绕城东向南而过,泃河支流红娘港自西向东穿过城南。始筑城时,城池为方形,环周 2 千米,外砌砖石,内筑土基,城墙高、宽各约为 6.67 米,有垛口 1300 多个,建有东、南、西、北四个城门,南门两侧建有北门,护城河宽 10 米,深 5 米。后经明朝嘉靖年间两任知县修葺,城墙增高到10米。清雍正十年(1732),三河知县林延壁为4门题写匾额,东门为“就日”,南门为“来薰”,西门为“瞻云”,北门为“承恩”。
三河旧城内街道布局呈“田”字形,有南北、东西两条大街和十几条小街、箭道。南北大街为主街,宽约为 6.67 米,县城商号、店铺大多分布在这条街。城内的主要建筑有县衙、寺庙、祠堂等。县衙旧址位于现县委机关驻地,始建于明朝洪武年间,由三个院落组成:中间为县衙公署,建有大堂、二堂、后堂和配房;东部为土地祠、典史衙;西部为三河驿马号、马神庙(后改为财赋库),县衙占地约为 6 666.67 平方米。县衙署前建有牌坊。清乾隆年间,在县城内建中心阁,位于南北大街与东西大街交会处,阁楼为上下两层,是县城内最高的建筑。清同治四年,在城内东南角城墙上建有魁星楼,昔有“魁星望日”之称。城内建有各类庙宇 40 多处,主要有文庙、关帝庙、城隍庙、观音庙等,在东关建有玉皇庙、兴禅寺,南关有三官庙、八腊庙、西关有药王庙,北关有天齐庙等。
县城南门外横跨红娘港的三孔石砌桥,始建于明朝正德十年(1515),名为“永济桥”,桥长约为66.67米,宽10米,桥面略呈驼形,其造型美观。
西门外的舍利塔,始建于金正隆元年(1156)塔高 66.67 米,塔砖上雕缕有花草人物,巧夺天工,成为当地一景。
明末清初,随着清兵入关,大批满族军民在这里定居,随着与口外的各类商家往来逐渐增加,县城内各业出现了兴盛局面。民国初年,城内商铺林立,市井繁荣。
直奉战争爆发后,奉军进关沿路骚扰抢掠,县城内各商号、民宅多遭洗劫。自 1933 年至 1948 年 8 月,日本侵略军和国民党占领三河期间,城内城外修建明碉数十个,城内外亭、阁、庙、观等古建筑大多被毁,城内的商铺倒闭有十之五六。1948 年 9 月,三河县城解放时,城内只有永和成、双和祥等杂货、布店、药铺等小型店铺 20 多家。
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场、城关
大厂回族自治县建县较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一直隶属于三河县。1952 年 10 月,建立三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区。1955 年,在三河大厂回族自治区的基础上建立大厂回族自治县。随之,新组建的县委、县政府及其机关一同迁到回族聚居的大厂村。县城始建时,原街道狭窄,破房旧舍,城区内仅包括 1 个自然村,总面积 0.6 平方千米,非农业人口142 户,其中回民 61 户。
大厂回族自治县始建于明代万历年间的北坞清真寺
香河县:雍奴县、清化县、三通乡联合县
香河古属泉州地域,先后属冀、幽、燕、渔阳、广阳、涿、燕京、大都等州、郡、府管辖,曾为雍奴县境,辽代改称香河,其历史悠久。香河县城位于县域中心偏西北处。元朝以前为土城,明朝正德二年(1507)始改砖城。明嘉靖十二年(1533),知县范经主持将原城墙增高约为1.67米,并在城四角增建角楼 4 座。明隆庆二年(1568),知县万通将城墙以上修建对敌瞭望台 14 座。明万历十三年(1585),因大雨河堤决口,大水围困城墙,使城墙倒塌过半。当年,香河知县决定重新修整县城。新修建的县城周围长 2920 米,高约为 7.66 米,在城墙修建防御垛口 1 700 个,每座防御敌台约为 11.33 米。县城周围深控濠堑(护城河),宽约为 8.33米,水深 5 米,并在城内四门重建门楼,其东门额为淑阳,南门为永明,西门为迎恩,北门为拱极。因为水患和多年失修,到康熙年间,原城垣大部分残塌损坏。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重修香河县城,同时改写门额,改南门为永清。清光绪六年(1880),县城外观尚好,但城墙内侧及部分垛口等处坍塌严重,城外濠堑连年淤塞,四门城楼年久失修,大多倾倒坍塌。中华民国十三年(1924),乡绅胡正烈等县内旺族大户募款重修县城,在四门各建平楼 1 座,城墙内外十分严整,并派有警团兵丁严城巡防,以防人为损坏,但四门之外未修瓮城。
香河县城初建成时,各行政管理部门设置齐全,当年的县政府在城内西街,内设谯楼、钟楼、寅宾馆、吏户房、县大学、兵刑科等建筑。清朝末年至民国年间,因为水灾和战乱,原建的县政府时所属单位大多搬迁。但各机构基本健全,主要建筑有县党部、看守所、狱神庙、典史署等单位。中华民国十二年(1923),香河县长王葆安集款倡修县衙,重新修建各科办公用房以及县署花厅、县丞宅、俸给仓、预储仓、都察院、养济院、申明厅、营州屯、公安局、教育局、建设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
香河县自古民风质朴、信佛行善、县城内处曾建有多出寺、庙、阁、祠等设施,供信徒拜奉,香火十分兴盛。
中华民国二十二年(1933)至中华民国三十七年(1948)11月,日本侵略军和国民党军队占领香河期间,城垣及四廂明碉暗堡随处可见,原城内的古建筑、庙宇等历史遗存多被破坏,较大的商铺大部分停业倒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香河城区面积仅 0.45 平方千米,人口 5 200人,全城内除几家手工业作坊外,没有较大的工业。
香河县京杭大运河·红庙村金门闸遗址
三河市始建于清朝时期的灵山寺 |